客家人的“过房”风俗,你听过么?
时间:2023-03-21 15:38:37 点击:次
古语有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一本族谱,主要反映了血脉传承关系。
继承香火很重要吗?答案是肯定的。这是中华文明几千年来世代先祖留下的风俗习惯,也是家人的共同愿望!所以说非常重要!
翻开我们秀篆客家各姓氏的族谱,在很多族谱中,面对绝嗣的情况,有不同的记载,有些直接记载为:“失传、出嗣、绝嗣”,有些使用苏式编谱法的则是一个实心圆点,有些记载为“未娶故”,有些记载为“中殇、早丧”或者“早夭”,还有的只是委婉地写着一个“止”字。为了避免族谱上记载有绝嗣的情况,保证自身香火能够传承,客家人过房习俗,传统以来有以下常见的香火继承形式:卖乖、安乖、真过房(立嗣)、入屋(入赘)、鼎两房。
一、象征性过房
有些小孩出生后身体虚弱多病或经常啼哭、也有人认为自己家族不够兴旺(小姓),过房给他人沾点好风水,有些家境虽好,但小孩出生时辰,认为命硬与父母相冲、相克,须过房;有些小孩人生得精灵、活泼可爱,对方要求过房以开心逗乐。象征性过房主要目的是让孩子健康成长。象征性过房小孩叫过继的父母为干爸干妈。生父母择好时日带上庚书(嗣贴,即生辰八字),小孩、三牲(猪、鸡、鱼)、果品;长命草、柏树叶、布带9尺(意指长命百岁、带子带孙)贴上红纸到干爸干妈家中祭拜祖宗。吃过年饭后即带小孩回家;干爸干妈要配一付碗筷、一碗米、童衫、童裤送给干儿女。象征性过房随意性很大,过房双方彼此相交甚欢则可频繁交往,交往不快也可随时淡忘。还有也可契认“石壁公、龙树公”,每年都要去祭拜,直到16岁出花园,据说这一习俗源自宁化石壁。鼎房(真过房、承房头)一般都是宗族内和兄弟叔侄或亲戚朋友中进行。旧时有些人只有女孩未生男孩的家庭。为了家中的香火,财产的继承,死后有人披麻带孝。真过房是族内兄弟叔侄或亲戚朋友中生有二三个男孩的人经协商同意将其中一个男孩过房给未生男孩的人家,接受男孩的人家叫立嗣,这种过房不一定是年纪小的小孩,只要是未婚男子都可以过房给人家。鼎两房在真过房(过继)缺少条件的前提下,所采取的一种方式叫鼎两房(也叫半过房)。即娶两房妻、(不论族中、外姓均可)各妻所生的儿女归各房或各姓。有一种立嗣是到外地或邻村去买一个男孩(通常在4岁以内),被卖的男孩不知道自己的出生地和父母及其它亲人的情况,目的是不让他长大后寻找亲人和产生回原乡的念头,相熟的人或邻村被卖的男孩,双方家长也必须言明被卖的男孩改姓后不得再有往来。不论真过房、鼎两房、入屋都要履行一种俗礼,写庚书(嗣贴)、祭拜天地、拜祖宗、摆酒宴请亲朋并告诉亲戚朋友。比如梅兰芳过继给自己的大伯,季羡林过继给自己的叔叔,张伯驹过继给其大伯,光绪皇帝被慈禧指定过继给咸丰皇帝为继子以承皇位。一般情况下是抚子入嗣,但有时候也会出现抚孙过继入嗣的情况。三、入屋(入赘)
入赘俗称招婿,客家地区只生女儿未生男孩的人家,为了香火、家业的继承,晚年有人照顾而招婿入屋(即男到女家生活),入屋的男子一般是兄弟较多的家庭,男方和孩子随女姓。还有就是我们俗称的“鼎面门”,即“招夫上门”的情况:如某一位族人甲娶妻后去世,其妻招同族一位同辈分的族人乙为夫,乙奉甲的父母为父母,继承甲的香火,完全替代了原来甲的位置。四、双祧或者兼祧
双祧或兼祧,是指在一些子侄较少的宗族里面,有些子弟可以同时做为其父或者另外一位长辈的继承人,例如下图:当然,并非所有双祧都是娶两位平妻的,大多数情况下嗣子因家贫只能娶妻一人,然后尽量多育男丁以分别继承两房香火。
还有两姓双祧,典型如:秀篆的“王㳺氏”、官陂“张廖氏”、平和“周黄氏;一是生身骨血,一是养育皮面,同时继承两姓之香火,可以说是我们客家地区的在特定历史背景下的文化产物。